大眾傳媒發布的商品廣告使消費者對商品的品牌形象有一定的認識。當顧客走進零售店時,大眾媒體傳達給他的具體商品信息有時模糊不清,有時甚至被完全遺忘,但一些商品的品牌形象卻被模糊地反映出來。此時,有效的POP廣告,基于顧客的“品牌模糊”認知,通過商品信息的再展示或簡單的品牌提示,誘發顧客的品牌記憶,并將其與真實的商品形象聯系起來,便于最終購買,從而進入整個廣告活動的終端。從廣告代理人心理的“AIDMA”模式來看,大眾傳媒中的商品廣告主要引起消費者的注意、興趣或購買欲望,但一般不直接導致購買行為。很難想象一個消費者看完廣告后會直接去商店購買產品。另一方面,銷售網站上的POP廣告將進一步刺激顧客,吸引他們面對面關注商品,增強他們的興趣,增強他們的購買欲望,促使顧客的相關記憶產生心理確認,最終實現真正的購買行為。當然,仍有一些顧客從未在大眾媒體上收到某一商品的廣告信息,但在零售現場,受影響極其強烈的POP廣告的影響,他們立即從關注、興趣、欲望和促銷轉移到行動階段,實現純粹的沖動性購買。作為一項完整的廣告活動,大眾媒體廣告和POP廣告將會一步一步地延伸和鏈接。大眾媒體廣告向消費者傳達購買商品的“理由”,從而創造一種認同的心理取向。另一方面,POP廣告以此為支撐點,為顧客購買提供“激勵”,從而產生實際的行動導向。總之,POP廣告的作用是將大眾媒體廣告的累積效應集中在銷售網站上,進行最直接、最關鍵、最最終的展示和推廣。
原作者:熊丹